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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频发生 不少电器未标明使用年限

来自:合肥帮忙装修网 日期:2017-04-13 11:35:43 9139 次 分享到:
导读:
近日王先生家里险些发生火灾,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王先生使用的水壶超出年限,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少电器未标明使用年限,因此,类似于王先生这样的遭遇不在少数,唉,想想就后怕。

“东西还好着呢,能用为什么要换?”这是很多家庭在使用家用电器时的心态,认为东西只要还能用就没有“换新”的必要。不过业内人士提醒,其实每一台家用电器都有自己的安全使用年限,超过这个安全年限继续使用,出现安全事故的风险便会加大。超期服役的家电内部零部件和线路会出现老化,容易引发火灾,甚至是有毒物质的泄漏。为了安全起见,“超龄”的家电该“退休”时还是得“退休”。

三成多消费者用“超龄”家电

“开始我以为是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后来维修家电的师傅听我说这水壶已经使用5年了,告诉我说这超过了电水壶的安全使用年限。”家住海淀区的王先生近日险些遭遇一场火灾。上周日,王先生早起准备像往常一样将电热水壶接满水烧开泡茶,不料将空水壶从插电的底座上拿起的一瞬间,火苗蹭地烧上来了。

“真是惊险,不过按理说平时水烧开后,这电水壶的开关就会自动跳到断电模式,不会这样干烧一晚上,也幸亏早上烧起来的时候我已经醒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王先生回忆起这次事故,很是后怕。

事实上,类似王先生这样的遭遇并不罕见。市民汪女士前段时间还在跟其所住小区里的街坊邻居炫耀她家一台老彩电用了十几年了还能看,结果最近在看的时候突然冒起黑烟,所幸及时切断了电源才没酿成大祸。

记者在罗庄南里社区随机采访时发现,大多数人都认为家电是耐用消费品,用的时间长些没什么大问题,“用到不能用再换”。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有高达45.3%的消费者不知道家电还存在使用年限,超三成消费者家中存在“超龄”家电使用现象。

不少电器未标明使用年限

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消费者在购买家电的时候并不清楚家电有安全使用年限一说。特别一些家电企业还宣称“终身保修”,更是令消费者误以为只要使用得当,不出故障就可以一直用下去。

记者昨日走访北太平庄和安贞桥的两家电器卖场时发现,除了电器本身贴有能效标准的标签外,并没有发现出厂日期和类似安全使用年限的标签。记者询问空调销售区域的销售人员,是否知道他所销售的空调产品安全使用年限是多久,该工作人员只是笼统地说:“质量好一点的肯定耐用一些,一般3年内出现质量问题可以保修。”并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问题。

其实,早在2007年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的《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中,就包括了厂家要对其生产的家电标明安全使用期限,并规定安全使用期限从消费者购买之日计起。

业内人士介绍,按照相关规定,生产厂家有责任尽到相应的提醒义务,采取有效途径,如产品说明书,或在产品的醒目位置标明产品的安全使用年限,提醒消费者在使用年限到期前予以更新、更换。


专家:家电应定期保养检修

家电产业(市场)研究专家、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告诉记者,《细则》中关于“厂家要对其生产的家电标明安全使用期限”并非强制性要求,不过他还是认为企业应该是要告知消费者的。

在他看来,由于各类家电产品的功能原理不同,消费者的使用频次以及保养习惯存在差异,家电的安全使用年限的确存在一些不确定性,一概而论尚有不妥。而且一些生产企业也担心如果电器寿命过短会引起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质疑,进而影响销量。行业的复杂性决定了《细则》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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